【HR百科攻略】聘請實習生

減少不必要開支定必是每個經營者的其中一個煩惱來源。之前我們提到聘請兼職員工是不少公司 ( 特別是中小企業 ) 去有效地解決人力資源不足,從而又可以避免過多開支的良方。當然若想再進一步節省開支,有公司也會利用另外一個方法去處理。
每年暑假到來,總有一些學生想比別人早一步獲得社會經驗而去選擇當實習生。對於企業來說,這無疑又是個可節省成本的選擇,亦可擺脫只准聘請成年人工作的限制。
實習生可以說是一種零成本的勞動力。實習生與企業並不存在僱傭關係,故不受《僱傭條例》及《最低工資條例》保障,而根據勞工處編制的〈法定最低工資:學生僱員及僱主須知〉指出,「法定最低工資不適用於《最低工資條例》(第608章)指定的下列學生僱員:實習學員;及正處於獲豁免學生僱用期的工作經驗學員。」目前一般實習津貼金額只靠機構及院校決定,並未有任何標準,但畢竟實習生們都不想自己付出的勞動力得不到除了工作經驗外的任何回報,所以有些公司都會支付交通或膳食津貼給予實習生。
當然,聘請實習生不是萬靈藥。首先,香港政府亦有相關法例規管這種「免費給你學習機會」的做法,正式的實習生於工作前須簽定「實習學員身份確認書」,確保實習是課程中的必修或選修部分,與其修讀學科有關;另一種稱為工作經驗學員的實習模式,雖然可以免卻相關學科的限制,但實習次數每年只有一次,且不能夠連續工作超過59天。其次,在實際執行上僱主亦可能會面對培訓方面的難題,結果反而未能有效做到開源節流,適得其反。
所以,各位僱主在考慮聘請兼職員工或實習生工作的前,都應該慎重考慮各種不同的因素,如人手調配,培訓等問題,從而有效利用不同種類,不同模式的工種去為公司打造一個最合適的營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