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HR錦囊】- 新法定最低工資,2017年5月1日實施
不經不覺,法定最低工資已經實施了差不多6年,相信絕大部分的公司在計算工資的HR System上已作調整以配合此法例。筆者相信,很多中小企並沒有工資計算系統,但隨著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調整,僱主應留意是否所有僱員的薪酬水平都符合法例要求。
現時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為每小時32.5元,而立法會已通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2017年5月1日起調升至每小時34.5元。
筆者有以下經驗分享,一位畢業生,到新公司上班,人工月薪約10,000元,若正常返朝9晚6,他的工資水平便符合法例要求。不過,由於Peak Season的關係,有幾個月的時間都經常加班到晚上9時10時,當加班多的時候,他的工資水平便達不到最低工資的要求,而公司亦須要重新計算他當月的工資以補回差額。由此可見,對於工資較低的員工,僱主要經常留意他們的出勤情況,以免大意引致違規。
另一個經驗分享,有一間公司以月薪計算方式聘請暑期見習生(Summer Intern),合約默認午飯時間及假期均為有薪的,以實習生的月薪計算,一定達不到最低工資的水平,所以他們需要事先就獲豁免學生僱用期作出法定聲明,並向僱主提供該法定聲明或其副本,以符合法定最低工資的有關豁免條件。是否覺得很麻煩呢?試過一次之後,僱主下年再請實習生時,決定改用時薪計算,免卻不少行政上的麻煩。
雖然最低工資實施了差不多6年,但僱主仍要時刻留意,以免誤墮法網。